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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张定公通〔2024〕1号

规范性文件编号:YDDR—2024—18001

为确保元宵节灯会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于2月24日(正月十五)起对永定中心城区实行低慢小飞行器临时飞行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2月24日8:00至2024年2月25日02:00

二、管制区域

永定街道、崇文街道以及澧水河澧水大桥至观音大桥段两岸区域。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民用无人机、民用无人航拍器具、气球、孔明灯、具备飞行能力的航模飞机等。

四、管制处理

管制期间禁止未经授权的管制对象在管制区域飞行。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予以查扣,并对实施行为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4年2月22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846/66/1355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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