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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细则

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张家界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张教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

 二、入学条件 

(一)入学年龄

1.小学一年级: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户籍登记或出生证上的日期为准)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公办学校生源分类

1.第一类对象:有户有房A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适龄儿童的户籍和父(母)亲的住房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其契税发票,不动产为住宅性质)地址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第二类对象:有户有房B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就和父(母)亲的户籍一致(或祖孙三代户口均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一直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其父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宅性质房产,适龄儿童实际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在该校招生范围内,该房产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房或者单位自管产权房、廉租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等。

3.第三类对象:有户无房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适龄儿童和父(母)亲的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父(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无住宅性质房产。

4.第四类对象:无户有房A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买住房,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但在中心城区永定街道、崇文街道、大庸桥街道、南庄坪街道、官黎坪街道、西溪坪街道(以下简称“原六个街道”)。

5.第五类对象:无户有房B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买住房,但适龄儿童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原六个街道”。

6.第六类对象:随迁子女

父(母)亲户籍不在永定区中心城区“原六个街道”,但在中心城区持有营业执照或连续购买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

(三)特殊群体

1.政策优待对象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以上劳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政府引资项目法定代表人子女等属于政策优待的入学对象,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予以保障,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符合政策优待条件的招生对象,须在6月11日—6月13日到区教育局402室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心城区学位。

2.残疾儿童

具备学习和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经永定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并出具入学证明,按招生流程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学位。

 三、招生管理 

(一)招生方式

实施“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严禁线下接受学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班额均控制在50人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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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流程

家长网上报名申请学位→招生平台核对报名信息→区教育局现场审核入学类别→录取新生→公布入学名单(由招生平台发送录取通知短信)。

(四)学位申请

1.符合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要求在中心城区公民办小学、初中就读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7日—6月8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申请学位:

第一种方式:微信扫描“永定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二维码→注册/登录(监护人/学生身份证号均可进行注册和登录),根据系统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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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式:电脑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行政区选择“张家界”→入学报名地区选择“永定区”→注册/登录(监护人/学生身份证号均可进行注册和登录),根据系统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第三种方式:手机端下载“湘易办”APP→注册/登录(监护人/学生身份证号均可进行注册和登录)→选择“一件事一次办”→选择“主题式·套餐式”→选择“入学”→行政区选择“张家界”→入学报名地区选择“永定区”,根据系统要求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资料。

2.申报中小学学位时,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兼报。

3.符合入学条件,逾期未到招生网上申报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心城区的学位。

(五)录取办法

1.公办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第一、二、三、四类对象,第二批次为第五、六类对象。

第一批次:按照第一、二、三、四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当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口落户时间先后为依据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批次:第五、六类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时直接录取;超出招生学校剩余学位时,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持户口簿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心城区的学位。

2.民办学校录取

(1)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补录。意向参加补录的适龄儿童,于7月29日—7月31日到区教育局402室报名,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确定补录名单,录满为止。

(3)民办学校必须与被录取学生的家长签订《招生承诺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安排学位。

(六)现场审核资料提供

1.已通过招生平台信息核验的

根据“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并通过招生平台信息核验通过的(登录招生平台查询核验结果),于6月14日—7月5日持自行打印的《2024年永定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学位申请表”)到审核现场签字确认“生源类别”(详见附件3),不需要另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没有通过招生平台信息核验的

持自行打印的“学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现场审核。

(1)申报公办学校学位

(1-1)第一类招生对象提供:

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②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不动产为住宅性质);

③本人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出示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2)第二类招生对象提供:

①本人、父母的户口本(或祖孙三代均在同一户口本);

②父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无房产证明;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合法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其契税发票,不动产为住宅性质);

④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是单位自管产权房、廉租房、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等的,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居住证明(在国家电网公司缴纳电费的清单和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的清单,截至2024年5月31日满一年);

⑤本人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出示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3)第三类招生对象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1-4)第四、五类招生对象提供:

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②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不动产为住宅性质);

③本人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出示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1-5)第六类招生对象提供:

①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②本人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出示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截至2024年5月31日满一年)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民办学校学位:

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七)其他事项

原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要求回永定区中心城区就读初中的,其监护人必须于6月7日—6月8日在招生平台报名申请学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永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基础教育股、局职成教育股、局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基础教育股,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基础教育股、局职成教育股、局办公室等股室相关人员为组员,全面负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各学校(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招生工作。

(二)宣传招生政策。各招生学校(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文件精神,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和来访接待工作,让广大群众熟知报名入学流程,确保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肃招生纪律。坚决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四个严禁”,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有关程序进行。凡违反中小学招生入学“十四个严禁”,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纪检监察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

(四)规范班级设置。各招生学校必须按计划录取,从严控制班额,新生报名后出现学位空缺的,不得擅自补录,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校要实行随机派位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班级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特长班、快慢班、子弟班等,严禁以寄宿制班、实验班、创新班等名义招揽生源。

附件:1.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招生范围

2.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招生时间安排表

3.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1

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招生范围

一、小学

澧滨小学、解放小学招生范围:永定街道的教场、后溶街、紫云、解放、北正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社区以及子午、代家湾村。

北门小学招生范围:永定街道的紫云、解放、北正、崇实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禾家山、南正社区以及子午、代家湾村。

敦谊小学招生范围:崇文街道的南正、沿河、禾家山、思善桥社区和永定街道的崇实、回龙社区。

崇实北校、崇文小学招生范围:崇文街道的宝塔岗、思善桥社区。

崇实小学南校招生范围: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三眼桥、大悲庵社区。

机场小学招生范围:南庄坪街道的邢家巷、茅坪、机场、三眼桥社区、木纳里村和官黎坪街道的白羊坡社区、杆子坪、仙人溪村。

天门小学招生范围:官黎坪街道的官黎坪、黄金塔、鲤鱼池、龙门、白羊坡社区以及杆子坪、双峡、汪家寨和仙人溪村。

大庸桥小学、民族小学招生范围:大庸桥街道的大庸桥、且住岗、月亮岛、热水坑、大栗坡、名流园、小河坎社区(原小河坎村和夏坪村)和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大悲庵社区。

大庸小学、西溪坪完小、永定小学、杨家溪小学招生范围:西溪坪街道的渡口、打鼓台、彭家巷、胡家岗、覃家岗、西溪坪、胡家河社区以及一碗水、幺公坡、庄家峪、两岔溪、杨家溪、桐木岗村。

关门岩完小招生范围:宋家湾、禾家村、三山、田家坊、关门岩、鲁家坪村。

金海实验学校、张家界雨露学校、文郡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面向全区范围招生。

二、初中

国光学校招生范围:崇文街道、永定街道。

天门初级中学、澧兰中学招生范围:官黎坪街道、南庄坪街道。

市民中招生范围:大庸桥街道(含在永定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永定中学招生范围:西溪坪街道。

沙堤芙蓉学校招生范围:沙堤街道。

金海实验学校、张家界雨露学校和文郡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面向全区范围招生。

附件2

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招生时间安排表

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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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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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永定区2024年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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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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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840/96/13971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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