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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入学!2024年永定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张家界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张教发〔2024〕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统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大力推进“阳光招生”,推进普职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全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春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代艳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基础教育股、职成教股、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管理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三、强化招生管理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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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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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标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

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将55%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初中学校,张家界市民族中学55%的指标生面向张家界天门初级中学以外的永定区辖区内初中学校和市民族中学初中部下达。张家界市金海高级中学55%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永定区金海初级中学。指标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调为一般计划。张家界市第一中学的指标生计划,张家界天门中学、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张家界旅游学校的指导性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1)。各初中学校将指标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特殊类型计划

特长生计划为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总计划数的5%以内(在此比例内可招3%的体育特招生),不得突破。举办特色班的学校,相应专业不再招收特长生(举办体育特色班的学校,在体育特色班计划内可招收不超过总计划3%的体育特招生),如果特色班计划不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调为一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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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含体育特招生)和体育艺术特色班招生方案必须报市、区两级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对象为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5.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由永定区申报,省教育厅下达。

(二)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在招生范围内进行“公民同招”,由市教育局使用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对普通高中、职业(技工)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张家界市民族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不分解,按志愿和分数统一划线)。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张家界天门中学、张家界市金海高级中学只能在张家界市永定区范围内招生。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区两级教育局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剂。

2.各招生学校必须向学生及家长认真宣讲高考少数民族加分“三统一”政策,做到人人知晓(文件《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7号))。

3.湖南旅游技师学院(原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张家界旅游学校部分专业可面向全市招生。

4.市外职业(技工)学校在我市招生准入审批由市教育局负责,并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进入我市招生的市外职业(技工)学校进行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凡准入学校将统一参加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未经市(区)教育局审批的市外职业(技工)学校,各初中学校不得让其进入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三)规范学生志愿填报

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志愿填报工作,切实按有关要求组织好学生填报志愿。

1.组织填报。在2024年全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统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基教股、职成教股和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考生登录“张家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志愿由学生在网上自主填报。登录账号为考生学籍辅号,初始登录密码为考生学籍辅号后六位。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6月12日,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12日24:00。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修改志愿。各生源学校要加强高考享受民族优惠加分“三统一”政策宣传(文件《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17号)),确保每个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知晓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实现合理分流。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避免无效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限制或强迫、包办、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个人和单位无权修改志愿。

2.征集志愿。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征集志愿公告,初中学校可以组织征集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6日8:00至12:00,职业(技工)学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0日8:00至12:00。征集志愿填报对象为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社会青年可直接到永定区教育局职成教股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胜奇0744-8596852)

3.志愿设置。普通高中志愿不分批次,设置三个以内直接志愿+服从志愿,直接志愿只能在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天门中学、天门特色班(天门美术、天门音乐、天门体育)、张家界侨辉高级中学、张家界市金海高级中学、张家界雨露学校选择填报。职业(技工)学校设置三个直接志愿+服从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两个直接专业+服从调剂专业。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可同时填报职业(技工)学校志愿。

(四)规范招生录取

认真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确保公正公平。

1.录取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考查结果,同时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6月29日起可通过张家界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同时也可在原毕业学校查询;除自主招生必须的考试、测试外,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另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未在我市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2.录取分数线。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各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区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特招生不受最低控制分数线限制。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10%;特长生(体育特招生除外)、特色班学生录取档案分可以在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基础上下降20%,但不得低于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6月29日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7月2日公布张家界市民中、张家界市一中分数线,7月4日至7月5日分批公布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如果职业(技工)学校直接志愿多于该校招生计划,则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在招生管理平台统一公布。

3.录取办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按档案分划线,档案分由中考九科文化科目成绩+体育成绩+加分构成。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属地招生原则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各学校特长生录取;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指标生、一般性计划、特色班计划招生录取。录取指标生计划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指标生招生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只录取该校指标计划数名次之前的学生(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只录取张家界市第一中学与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指标生计划数之和名次之前的学生)。

户籍在永定区但未在张家界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意愿回永定区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永定区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凭考试成绩参加全市统一录取(初中三年级市外转入的和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可以直接参加初二生物学、地理两科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计入录取总分,也可按初三七科成绩得分率计入录取总分,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体育成绩测试时间:5月27日,地点:张家界市第一中学)。市内非永定区户籍在永定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务必填写“自愿回户籍地就读申请书”(见附件2),由学生和家长共同与就读学校签订,再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存档。未在本市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凭就读学校中考成绩证明(需加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到市教育局审查备案,根据招生计划可以安排到职业学校就读。

职业(技工)学校首先录取只填职业(技工)学校志愿的考生,如计划未完成,再录取未被普高录取而填有职业(技工)学校志愿的学生。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2日至7月12日。从7月2日开始,考生可以凭学籍辅号和密码登录张家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及时查询本人录取信息。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加盖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公章方可生效。

4.录取规定。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按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普通高中一般计划、普通高中特色班计划和职业(技工)学校计划的先后顺序进行。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方案、录取环节、录取结果要在生源学校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有关资料或信息。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已被招生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

招生录取结束后,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其他学生入学,不得私自接收转学学生。确需转学且符合转学规定的,必须先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造成人籍分离现象。

招生学校不得利用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长生违规择校。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

(五)规范新生报到注册

1.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把握好新生报到注册时间节点,7月30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工作;10月3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2.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六)按时完成材料报送

1.5月24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上交特色班招生方案、特长生(含体育特招生)测试方案,张家界天门中学同时上交特色班测试合格学生名单(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2.6月12日前,须交送如下资料:

①各普通高中学校上交特长生(含体育特招生)初选名单(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②各初中学校上交学生优惠加分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各初中学校上交综合素质测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湖南地方文化常识考查登记表(交电子档和纸质档)。

3.6月18日前,各初中学校上交家长和学生签字的志愿表和自愿回户籍地就读申请书(交纸质档)。

以上纸质档交区教育局基教股402室,电子档传邮箱123598884@qq.com

(七)认真落实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享受优惠政策:

1.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省级及以上劳模子女可加6分录取;

2.烈士、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按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张家界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3〕89号)执行;

3.疫情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加6分录取;

4.符合政策并持人才服务绿卡的引进人才子女加6分录取。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一项计入录取总分。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各初中学校须对加分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招生学校不得超出招生计划数,对超出计划数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招生学校校长及分管招生工作校长责任。

(二)区外高中阶段学校不按本通知规定招生的,取消进入我区招生的资格并向市教育局报备。

(三)凡违反张家界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十四个严禁”,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招生学校校长和分管招生工作校长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纪检监察程序,予以严肃查处。

区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办公室0744—8596886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0744—8596855

附件:

1.2024年永定区初中毕业生分流计划

2.自愿回户籍地就读申请书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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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观永定

作者: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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