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气象资料综合分析,自6月20日开始影响我市的强降水天气过程已趋于减弱结束,但当前正值主汛期,地质灾害又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经综合研判和会商,决定:
全市气象部门自2024年6月29日14时起,将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相关单位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另外,按要求做好本次过程分析、总结和评估,并报送总结材料到市气象局。
特此命令。
命令人:陈琼
2024年6月29日13时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气象局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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