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胡语桐 胡峰源 报道
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绝配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程某、周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这一行动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也为社会正义再添一抹亮色。
案情一:2016年,被告程某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代某借款,后因程某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期履行偿还义务,代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程某诉至法院。2022年12月,法院依法调解程某按期偿还代某借款本金共计6万元。调解生效后,程某一直未将剩余的3万元如约履行到位。代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二: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周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周某以需要购房为由向原告陆续借款3.9万余元,合同到期后,仍有2.9万余元未偿还到位。2023年11月,法院依法调解周某按期偿还唐某借款本金共计2.9万余元。调解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如约履行剩余的2.8万元。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二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依法传唤两被执行人至法院接待室,当面对其释法明理,敦促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二人一直固执己见、置若罔闻,不予配合。鉴于二人不积极履行,该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与其家属联系,再次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两被执行人家属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的坚定决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下一步,慈利法院将通过重点攻坚涉民生、涉中小企业、涉小标的等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应结尽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胡语桐 胡峰源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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