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拒绝食品“美颜”,永定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取缔使用“生鲜灯”执法行动

11_副本.png

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1日讯(通讯员 向佐栋)消费者在农贸市场或者是超市内购买肉类食品时,相信广大消费者并不陌生,都见过商家使用的“生鲜灯”,用“生鲜灯”灯光照射后的肉类食品,看起来十分新鲜,但消费者拿回家后发现并非如此。为了更好的让消费者购买到新鲜的食品,确保消费者的正常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针对经营主体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近日,永定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星期的取缔使用“生鲜灯”执法行动。

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利用喇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耐心的给广大经营主体宣讲法律法规,普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22_副本.png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在平时的购物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此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车辆12车次,下发宣传资料120余份。通过此次执法行动,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的行为,得到广大消费者大力拥护,也受到了经营主体的鼎力支持。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向佐栋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756/83/13316398.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