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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1篇新闻最高可获5万元!武陵源区出台全面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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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李森林 通讯员 邓道理 报道

12月12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闻文艺宣传及品牌营销奖励暂行办法》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宣传部正式以文件形式出台。根据该文件,凡是在奖励范围内媒体平台发表的新闻稿件单篇最高可奖励5万元,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连续剧的作品每部奖励5万元,同一作者所获年度新闻文艺宣传及品牌营销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据了解,武陵源区本次出台的奖励办法旨在强化武陵源新闻文艺宣传及品牌营销力度,搞好全民宣传,提高张家界武陵源景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知名度,率先建成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和“国际一流风情小镇”,实现旅游高质量发展。凡是在权威传统媒体、自媒体上发表以武陵源区、张家界武陵源景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为主题的新闻文艺宣传及品牌营销作品,均在奖励范围。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闻文艺宣传及品牌营销奖励暂行办法》此次共设立报刊媒体上稿奖、电视媒体上稿奖、网络媒体上稿奖、影视文艺奖、自媒体作品上稿奖、宣传矩阵拓展奖、旅游宣传创意奖等七大奖项。根据该奖励办法,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位置刊发的600字以上新闻稿件每条奖励5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刊发15秒以上的新闻稿件每条奖励1.5万元,在新华社发表或转载的新闻作品每条奖励500元,在其他权威媒体上刊发的每条新闻均有30元以上不同标准的奖励。被国家教育部选入全日制大中小学教材的文艺作品,阅读课文每篇奖1万元,精讲课文每篇奖2万元;被改编成全国性传唱歌曲的作品每首奖1万元,被改编成单本电视剧的作品每部奖2万元,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连续剧的作品每部奖励5万元。凡是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小红书、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视听图文作品,单条作品累计播放量在3000人次到1亿人次以上的,分别给予30元至4000元的奖励。

在宣传矩阵拓展奖中规定,凡是将景区联盟由线下联盟转为线上联盟,能实现5个以上市外景区窗口内容联动的;打通全省融媒体之间和景区之间的新闻互换通道,线上能实现5个以上区县融媒体新闻互换的;同一平台能整合达人直播、达人短视频多种功能,能将视频通过平台向用户常年传播的;对上述每个平台均给予1万元的功能开发和流量补贴奖。

另外,《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闻文艺宣传及品牌营销奖励暂行办法》自2023年1月1日实施,有效期暂定两年。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森林 邓道理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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