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14日讯(通讯员 黄超)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江垭法庭受理了一起游客在景区受伤的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江垭法庭以“情”“法”并重的方式,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在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游客任某在张家界大峡谷景区游览时,因栈道湿滑摔倒,导致左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及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事后,任某与景区经营者张家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支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任某认为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景区则认为任某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协商无果,任某遂将景区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该案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和双方的诉求。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出发,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张家界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给原告任某支付赔偿金 144000 元。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县法院处理涉旅纠纷过程中“情”“法”并重的原则,是该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直观体现。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黄超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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