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监督工作,现将2023年履职评议监督对象公示如下: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7名):
周 洁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汪云辉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 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傅辉雪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吕红军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黄勇芳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裁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张 晓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5名):
于祖胜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石华军 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张家界市看守所检察室、四级高级检察官
郑 锐 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周 珂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袁 丽 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监督内容为:履职评议监督对象近3年(任命不够3年的,按实际任命时间)履行司法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司法绩效情况;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处理人大代表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等情况;职业操守、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其他事项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访、来信反映上述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期间:2023年5月5日至6月5日。联系方式: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4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7448223623;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07448266689。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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