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25日讯(通讯员 陈醉 田慧)为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3月23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部署会,就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依法打击治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优化经济领域政法服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伍少杰主持会议。
会上,市中院审委员专职委员周洁宣读了《全市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全市法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区县法院院长就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建设高水平的平安张家界、法治张家界的政治担当,是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开展专项行动,是以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激活全市经济发展“硬实力”,全市法院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大局,扎实开展好三项专项行动,强化精准施策,狠抓问题整改,大力提升全市法院干警涉企司法能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一是坚持主动作为与问题整改相结合。要强化系统思维,对三项专项行动协调融合、统筹推进。要抓住关键环节,对重点案件集中组织评查核查,制定问题处置清单。要紧盯强烈需求,一案一台账,逐一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坚持严格司法与审慎司法相结合。既要坚持依法严格公正司法,又要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贯彻落实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三少四慎”(少封少冻少扣、慎捕慎押慎诉慎判)的工作要求。三是坚持平等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既要一视同仁对待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又要重点保护好企业合法的自主经营权利、知识产权。四是坚持依法打击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坚持打击与服务双向发力,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又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五是坚持强化保障与从严问责相结合。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具体抓。要夯实工作举措,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导向、强化结果导向。要注重教育培训,加强涉企案件的分析研判,充分利用宣传阵地,营造浓厚氛围。要从严督导问责,对发现问题按程序严肃问责。
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区县法院院长及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会议。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陈醉 田慧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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