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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协调会

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10日讯(通讯员 樊江山)为总结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的成效,充分做好试点验收工作,3月9日上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协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甄建棠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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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法警支队负责人解读了张家界中院关于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办法(试行)》通知的责任清单。与会各责任部门就责任清单进行了研究讨论,深入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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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建棠指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是国家在治理体制治理模式现代化方面的创新探索,意义重大深远。法院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组织联络、沟通协调、调动推动等工作机制,主动对标时间节点、验收流程和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法院工作成效、汇总经验成果,高标准做好各项准备。

甄建棠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悟透二十大报告部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任务的重大意义。严格对照验收要点逐项开展自评工作、台账梳理。在对比工作差距上更高站位,善于分析形势、查摆不足,及时研究并提出针对性办法。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合力。法警支队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对上积极联系、汇报,对下主动协调、指导。各个责任部门要通力配合,根据自身业务职责和认领的责任清单,狠抓落实。督察处要加强监督,强化对各项任务、各个环节的督查督办力度。三是要进一步明晰责任。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指导,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明确工作纪律,对工作散漫、推诿扯皮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樊江山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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