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2月1日讯(通讯员 董建平)1月28日全国12315平台收到广东客人王先生投诉,投诉称:“1月27日下午三点左右在武陵源区某店购买了一些银饰,总价格两万多,不想要了,要求退款退货”。当日,便开始联系王先生,直至2月1日上午8时42分联系到王先生,告知王先生,该商家为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之一,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不超过承诺期限,不需要任何理由均可换货或退货退款。经协调,10时42分王先生发来微信“商家联系我了,同意部分退货(部分是我要求留下来的,不退),购物过程很正规,也没有什么违规行为。谢谢你的介入、跟踪!”,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并感慨:“说句真心话,张家界旅游购物还是比较正规的,没有天价大虾,天价海鲜,也没有其他城市的塑料玉器。整个购物过程导游没有诱导顾客,购物店明码标价,足斤够兩,货真。张家界政府文旅部门发给游客的温馨提示,可以30天无理由退货,是我嫌贵不想要才退货的,与店铺没有关系,他们并没有违规行为。”
从取得联系到达成退货退款协议,刚刚两个小时,跨越了空间和时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得益于良好的经营秩序和营商环境,更得益于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在旅游购物场所推广和落实的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让游客游得放心,购得更放心。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董建平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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