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慈利县食安创建(食品摊贩)工作推进会召开,进一步加强对城区范围内的流动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会议从经营范围、信息公示、卫生要求、食品安全要求、设施要求、防护要求、包装要求、索票索证、餐饮服务要求、禁止超范围经营等十个方面,要求流动摊贩要在醒目位置摆放或者悬挂食品摊贩登记证和有效健康证明;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经营场所干净整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配备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的食品制作和销售的亭或者棚、车、台等设施以及密闭的废弃物收集设施;售卖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配有防尘、防蝇等设施;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进货应当索取票据或者相关凭证;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整洁,有密闭的废弃物收集设施,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会上,与会的138户县城区流动摊贩接受了相关业务培训。此次会议由县食品摊贩和餐厨垃圾处置组牵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零阳街道、金慈街道共同组织。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 邓锦 宋俊龙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