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唐柳 报道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有利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慈利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过程中接到某制衣公司反映存在有损营商环境的案件,后迅速向本院核实,本院在接到情况反馈后立即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快审机制,仅用一天时间,成功调解了某制衣公司与刘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件由来】原告刘某自2005年起在被告某制衣公司工作,2021年10月28日刘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当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后某制衣公司为刘某申请了工伤认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刘某受伤后未返回某制衣公司处上班,于2023年8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该争议,故刘某诉至本院,要求某制衣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调解过程】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从案件事实、民情民生、企业发展、社会和谐等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关系,力争调解处理该纠纷。在接到县人大的反映情况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经过数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制衣公司当庭向刘某支付工伤补偿5000元,刘某撤回起诉不再向某制衣公司主张权利,某制衣公司协助刘某办理工伤补助的申领手续。该案办结后,刘某和某制衣公司均向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县人大也对本院高效妥善处理涉营商环境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一步,慈利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各项工作职能,为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唐柳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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