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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机”不可失!崇文派出所破获2起盗窃案

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每件小案都关系着群众切身利益

永定公安

不断深入推进“打盗抢 护民安”行动

努力通过每一次快侦快破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守护好群众的血汗钱

案例一

82016时许,张先生报案称:在张家界永定区步行街某店旁的报刊亭内,自己的一华为手机被盗。于是赶忙找到警察,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回手机。

接到报警人的求助后,民警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张先生的电话号码,并未接通。报亭旁是人民广场,人员流动指数较大。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在某手机回收处找到了报警人丢失的那部华为手机。

后经回收人员辨认,在一众照片中,确认了嫌疑人朱某艳就是盗窃手机的人。

随后警方将盗窃人朱某艳召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经嫌疑人自述,2023年8月20日13时许,朱某艳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步行街某店旁的报刊亭内,趁报刊亭无人时将受害人张先生放在报刊亭柜台上的一部华为手机盗走,后违法嫌疑人朱某艳出售其盗来的手机,得赃款280元人民币。经询问,朱某艳对自己盗窃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针对朱某艳盗窃手机的违法行为,崇文派出所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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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8月22日10时许,崇文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永定区某电竞馆内被偷走一部手机。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大量走访调查以及调取网吧内的视频监控,最终发现监控画面中的一男子覃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迅速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

于是民警立即展开追捕,于8月23日16时许在永定区人民政府后的某网吧内将嫌疑人覃某某抓获 。

经询问,覃某某对其在张家界市某电竞馆内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覃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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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轻视一件小案

不轻纵一次违法

永定公安立足本职

坚持“小案快破”不放松

以强打击作为手段

把压发案作为目标

强化追赃挽损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人民安宁

来源:永定公安

作者:郭颖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742/74/13002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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