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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司法局:一面锦旗一份认可 法律援助为民解忧

红网时刻张家界8月15日讯(通讯员 李雁)2023年8月14日,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位受援人送来的锦旗。“感谢你们的帮助,不然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啊!”受援人将锦旗递给李雁律师,诚恳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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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21年4月,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李雁律师添加了一位咨询者的微信,这位咨询者说她的爱人在慈利县某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已经被送到医院治疗,伤者的包工头要求和伤者私下协商解决,但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的工资和造成残疾的工伤待遇由谁负责,包工头却一直没说。

李雁律师建议,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之前,不要与包工头私了,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了解到伤者与该工程的承包人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和用工主体不明确,李雁律师指导咨询者收集和伤者一起工作的工友提供的书面证明、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的工资流水以及该楼盘的项目公示牌,初步证明了伤者与该楼盘的承包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伤者根据律师的建议向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供了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住院记录等证明。

2023年2月9日,咨询者再次发来信息,告诉李雁律师伤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了,但如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作为农民工,他们仍然没有头绪。于是李雁律师建议他们带上相关证据,到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月13日,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对受援人工伤保险待遇一案予以受理,并指派“法润三湘”志愿者李雁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李雁律师审查了受援人提交的《工伤认定书》、住院病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工资流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计算了受援人依法享有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向慈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提交了相关证据。4月13日上午,慈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经仲裁庭当庭调解,被申请人湖南省慈利县某公司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万元整,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此,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法律援助工作结束。

然而对于受援人来说事情并没有结束,李雁律师提醒受援人,工伤职工致残后的工伤待遇有多个项目,通过仲裁途径取得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另外还有7个月工资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6个月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医保局支付。受援人根据律师的建议,持仲裁裁决书、《工伤认定书》、住院病历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慈利县医疗保障局申请了上述两项工伤保险待遇,顺利拿到了相关待遇。对于援助律师的尽心尽力受援人非常感谢,这才有了开头送锦旗的那幕。

近年来,慈利县司法局非常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申请“网上办、就近办、上门办”,推行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2023年以来,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2件,其中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角落。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雁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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