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测速仪设备年检合格继续使用的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慈利大队的1台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设备(设备编号435803000010030004),通过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检验合格,并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备,审核通过,准予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测速点段、限速值及启用时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慈利大队:
1、测速点段:G5513长张高速双向230公里至267公里。
2、限速值:小型客车限速100KM/H,其他车辆限速80KM/H。
3、启用时间:2023年7月20日00时00分。
特此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
2023年7月12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