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遵守交规文明驾驶!@永定人,摩电出行必看→

广大“摩电”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无秩不安,无序则乱。新一轮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根据集中整治的总体部署,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现将处罚标准告知如下:

驾驶电动自行车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 未登记上牌罚款20元。

● 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20元。

● 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罚款50元。

● 搭载2名及以上乘车人员罚款50元。

● 逆向行驶罚款50元。

● 饮酒后驾驶罚款40元;醉酒驾驶罚款50元。

● 未满16周岁驾驶罚款50元。

驾驶摩托车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 无证驾驶罚款500元,可以并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 未登记上牌罚款200元。

● 未投保交强险罚款保额2倍。

● 未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

● 违反规定载人罚款100元。

● 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 加装伞具或防风罩罚款200元。

● 饮酒后驾驶处罚1000-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再次饮酒后驾驶处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车行万里路,安全心中驻。您的每一次安全驾驶,都是为全区营造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一次助力。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摒弃陋习,平安出行,带文明上路,携安全回家!

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3年6月5日

来源:永定公安

作者: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740/98/1273213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