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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40万元!张家界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申请

近日,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包括条件设施、孵化要求、服务能力、运营管理等28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条件,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张家界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每年最高可获不超过40万元的创业服务补助。

哪些主体可以申报?

硬件好、资源优、服务能力强的各类创业园区、工业园区、院校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可纳入建设范围,鼓励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运营,凝聚各方资源力量。

人社部门如何支持?

《通知》明确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级孵化基地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成效,按照孵化基地每年的在孵实体数、工商注册数、带动就业数三个层次进行补贴。同时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服务补助方面,明确了相应标准,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创业孵化基地将获得不同比例的上浮补助。创业孵化基地每吸纳1家创业实体入孵,按每家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助;创业实体在孵期间成功注册市场主体的(在孵创业实体入孵前未注册市场主体),按每家2000元给予基地一次性补助;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各在孵创业实体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总人数超过50人的按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助,超过100人的按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补助,超过150人的按每年9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其中,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补助金额总数上浮20%,被认定为省级的补助金额总数上浮40%,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补助金额总数上浮60%。需要提醒的是,同一创业孵化基地中的同一在孵创业实体注册多个市场主体的,只能计算1家,不重复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创业服务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人社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展示交流等创业活动,同时,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实体还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20万元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按规定贴息。

如何咨询?

该申报全年都可以进行,申报对象可按属地原则,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

市本级:0744-8238512

永定区:0744-8360037

武陵源区:0744-5618930

慈利县:0744-3226912

桑植县:0744-6223598

“相比过去,支持政策更加普惠、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补贴标准更加量化。”市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聚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大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载体建设,着力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目前,张家界各级创业孵化基地10家,入驻各类创业实体357个,带动就业1300人以上。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吴萌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740/62/12804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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