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警企联动显成效!47人被抓!10余个GOIP涉诈窝点被端!

“日赚上千”

“一夜暴富”

天上不会掉馅饼

公安、移动再次提醒您

未知链接不要点!

陌生来电不轻信!

个人信息不透漏!

转账汇款多核实!

当心

诈骗的魔爪就会掏空你钱袋子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我们

一直在行动!

案件回顾

近日,通过警企联动,张家界公安永定分局联合湖南移动张家界分公司通过数据研判分析,发现重要电信网络诈骗涉案线索,反诈民警迅速出击,成功打掉张家界市内以王某等为成员利用“GOIP”进行电信网络诈的骗犯团伙。

1.jpg

经审讯了解,该团伙自2023年5月开始,长期为从事电信诈骗相关人员提供通讯技术服务,通过“冒充快递客服”等身份逐步诱骗居民陆续将资金转账至安全账户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形成利用“简易组网GOIP”进行诈骗的黑灰产业窝点。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长期为电信诈骗人员提供通讯技术服务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截至目前,通过有效警企联动,成功捣毁简易GOIP诈骗窝点1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7余名,有力打击了电信诈骗犯罪嚣张气焰,有效及时挽回了人民群众经济损失。

什么是简易“GOIP”组网?

诈骗分子利用多台手机,利用搭配远程控制软件和音频对录像等,通过相关远程控制软件来控制其中的一部手机,通过微信、QQ等网络软件与其中的另外一部手机进行联系,并将音频信号传至第一部手机,从而实施诈骗通话进行诈骗。

相关法律后果:

使用GOIP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是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郭颖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740/60/1279538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