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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检察: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督促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15日讯(通讯员 宋双双)“路面标线允许左转,旁边又有禁止左转标志,到底怎么走?”在桑植县胜蓝路往县公安局的县法院路口,路途的司机常常会为如何通行而犯难。

路面车道导向箭头与分向行驶车道指示标志不一致,或与禁令标志导向箭头不一致,看标牌?还是听标线?走错一步,扣分、罚款事小,阻碍交通秩序、酿成交通事故事大。交通标牌标线指示不一,易使行人混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不久前,桑植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通过实地巡查,对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情况进行了集中摸排。

金科明珠西往东方向与酉水桥交叉路口,路面标线允许右转,路旁指示牌是允许直行和右转标志;新一中红绿灯路口多个路口交叉,新一中停车场出入口也在路口,车辆随意变道、掉头,车辆行驶无序;御水大厦前东、西两个路口,左转车道路面标线只允许掉头标线,与路面上放的指示牌上知识的允许左转和掉头指示不一致……

检察官多次走访调查发现,县城内多个道路路口存在标牌标线指向矛盾,更为严重的是,部分道路标线被车轮磨损,被雨水冲刷,已经难以辨认,交通指示功能严重失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办案组认为,该现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设置的标准,且既不能很好地满足城市道路使用者的出行需求,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良好文明城市形象的建立。

随后,桑植县检察院向责任主管部门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及时履行职责,对桑植县城区范围内部分交叉路口道路标线与指示标志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依法处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开展工作,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道路问题,逐项予以整治修复。并以点带面,对城区内道路进行覆盖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拟定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6月14日,桑植县检察院主要领导邀请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委依法治县办,以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标识主管部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改施工单位前往整改地点核实整改到位情况。当前问题道路已全部完成整改,新一中路口新增的防护栏正在有序安装。

道路交通信号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手段,在规范道路使用秩序,保障人们安全出行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桑植县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让被建议单位做到履职尽责、完善管理,发挥检察建议的最佳效果,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引领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出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该院聚焦公共安全领域,针对道路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实时跟踪隐患整治情况,护道路交通安全,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本次问题的顺利解决,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也为如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宋双双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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