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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司法局:十二年纠纷成积怨 “大龙潭”模式一朝解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14日讯(通讯员 涂钉歌)六月骄阳似火,让步行的人们望而却步,焦躁着人们的心。“你们看,这里的林地上以山顶分水为界,下以原刺槐树、楠竹所处的山脚砍根为界……总体形状是上宽下窄的倒扇形”,龙潭河镇政府、慈利县司法局龙潭河中心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正顶着炎炎夏日对产生纠纷的林地进行实地踏查。

这是一起发生在江星村的林地纠纷,现在的江星村是原江星村和原飞马村于2016年合并而成。2009年村组集体开会做出决议,将一块面积约2亩的林地分给原江星村的吴某三兄弟,但该争议的林地是一块“飞地”(四周被原飞马村的当事人卢某林地所包围)。原飞马村的卢某于1984年将四周的林地登记在自家的林权证上,包含了吴某三兄弟的2亩林地,存在登记瑕疵。2011年冬天,卢某砍伐该争议林地的杉树时双方发生纠纷,此后历经林业主管部门、镇农综中心多次协调,因无法明确界址,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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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镇党委政府按照“大龙潭”一站式纠纷调解机制,指派龙潭河中心司法所对该纠纷处理给予指导,镇平安办、镇调委会共同参与。调解中,司法所与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按照“事实调查优先、组织调解在后”的两步走纠纷处理方式,通过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资料、到纠纷发生地实地踏查、召开屋场会等等,做知情人的思想工作鼓励积极举证。在完善前期工作后,于6月13日由镇政府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开展共同调解,采用情、理、法“三结合”的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宣传林业法规入手,用“放下架子,拿起筷子”的俗语延伸到日常邻里关系相处,终于在调解的当日下午圆满解决了两家争议的林地界址问题,双方握手言和,解决了这起前后迁延12年的纠纷。

“我感谢你们,你们把群众的烦心事当作大事,认真细心处理好了,让我们有了满意的结果!”当事人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表达着心中的感激之情。人民群众的认可,就是对基层工作最大的褒奖。

实践出真知,笃行生灼见。近年来,龙潭河中心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按照“一站式、两步走、三结合”的工作方法,指导镇调委会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已调解重大疑难纠纷2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司法所把“老罗讲法”搬进纠纷调解现场、搬进屋场会,取得了调解一个纠纷、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慈利县司法局也将继续深入探索“枫桥经验”与本地实际特点的融合,指导完善“大龙潭调解模式”,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涂钉歌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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