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张家界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安委研究决定:自5月27日10时起解除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滞后性,持续做好巡查监测、转移避险、返居确认等相关工作。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要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确保安全度汛。
张家界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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