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肉制品生产、流通、销售及网络餐饮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收购、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定点擅自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除外),非法买卖、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违规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二)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作坊、黑窝点;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使用“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等劣质原料;农村小作坊、小作坊非法生产“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
(三)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农村小超市、食杂店等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冻肉、假冒伪劣、山寨食品及“三无”产品;
(四)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校园周边摊点及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检疫不合格肉类;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旅游风味食品特产;
(五)在肉类产品及副产品加工中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如福尔马林浸泡、非法使用亚硝酸盐)、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加工过程不规范、使用不合格原料、配送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查登记、日常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未按规定停止服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窝点线索;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实地举报的方式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一)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二)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8222295;
(三)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举报电话:110或8322752。
奖励方式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
张家界市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6年4月21日
来源:永定公安
作者:王程
编辑:廖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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