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福英摄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周兵 张家界报道
“这份委托书既明确了我们的履职边界,也为规范涉企检查提供了清晰遵循。”2月4日,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与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所、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区水运事务中心正式签订涉企行政检查委托书。通过精准界定委托权限、细化执法操作流程,切实履行好涉企行政检查职责,在保障行政监管刚性的同时,充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规范化、精准化、人性化的执法检查,为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根据委托书约定,受委托单位需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行政检查,坚决杜绝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检查实施过程中,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恪守“亮证执法”法定要求;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线索,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规范移交具有法定执法权的机构处理,确保执法监管闭环运行。同时,委托书明确禁止受委托组织擅自转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检查,要求统一使用标准化行政执法文书,以委托单位名义规范开展工作;各受委托单位需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台账管理制度,定期向委托机关报送检查情况,全面接受全过程、全流程监督指导。
武陵源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委托书签订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通过这一制度创新,能够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厘清权限边界、规范执法程序、压实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周兵
编辑:廖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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