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消防安全须知
一、停放规范
可停放区域:
非机动车专用停车棚、小区合规规划的架空层、室外划定非机动车停车位。
严禁停放区域:
住户私人家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楼栋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消防车通道,各类易燃可燃物周边。
二、充电规范
合规充电地点:
专用充电车棚、公共配套充电桩、居民小区集中充电站等符合消防验收标准的充电点位。
严禁充电行为及区域:
1. 禁止在住宅室内、楼道、门厅、安全出口、楼梯间、消防车通道、可燃物旁充电;
2. 严禁私拉乱接飞线充电、私自违规加装布设充电设备;
3. 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严禁搭乘电梯入户。
三、违法违规法律后果
1. 普通小区楼道、门厅、飞线、室内充电
- 初次违规:消防部门现场责令整改,要求立即移车、切断电源;
- 拒不整改:个人及非经营性单位罚款500元—1000元;经营性单位罚款2000元—10000元;物业服务企业放任不管、不劝阻不上报,最高罚款10000元。
2. 高层住宅楼道、门厅、疏散通道停放充电
拒不配合整改,直接予以处罚:个人及非经营性单位500元—1000元;经营性单位2000元—10000元。
3. 严重事故连带追责
1. 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需全额赔付周边住户财产损失;
2. 占用堵塞逃生通道,火情发生时阻碍人员疏散,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3. 若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提示:发现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停、违规充电,可扫码进行投诉举报。
发布单位:张家界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日期:2026年6月29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张潘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