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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店洗脚与人发生冲突 醉汉因寻衅滋事锒铛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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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29日讯(通讯员唐丽君 王钟准)生活中与他人发生摩擦总是难免的,有人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有人却“无事生非,小事化大”。7月29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酒后来到慈利县零阳镇某足浴店准备洗脚,将被害人杨某误认为是女技师,与杨某及其丈夫张某发生争执,刘某对二人进行辱骂、撕扯,踢了杨某一脚,并与张某抱摔倒地,致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张某枕部头皮血肿。2022年1月11日经鉴定,张某、杨某的伤情均被评定为钝性损伤所致的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唐丽君 王钟准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2/07/29/11577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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