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15日讯(通讯员 魏咏柏)近日,张家界市慈利县某医院因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慈利县消防救援大队处以5100元的罚款。
6月17日,慈利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慈利县零阳镇环城南路的慈利县骨伤科医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存在无消防安全制度,无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无消防演练记录;一楼安全出口被堵塞走道内堆放杂物;消防水箱未安装稳压泵;配电房、防烟楼梯间未安装防火门等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经过调查取证,针对该医院存在的违法行为,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相关法律文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医院处以5100元的罚款。同时,大队将加强跟踪服务,指导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制定管理制度,预防火灾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目前,这家医院负责人深刻意识到此次违法行为,表示将汲取教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严格消防法律法规,立即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魏咏柏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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