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8日讯(通讯员 钟艳平 甄国强 罗良波)近日,桑植县公安局决定对向某花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该案是新《刑法》实施以来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直管行业领域首起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案。
3月31日,桑植县应急局接到利福塔镇政府报告,湖南张家界腾典鹰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储存、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接到报告后,桑植县应急局立即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储存、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属实,现场共查获新能源动力液(汽油版)11桶,汽车尾气改良剂(醇基燃料)6件。经鉴定,该公司新能源动力液(汽油版)闪点(闭口)小于35度,汽车尾气改良剂(醇基燃料)闪点(闭口)小于35度,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
5月6日,桑植县应急局执法大队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向某花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非法储存、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6月4日,桑植县公安局正式受理该案,决定对向某花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桑植县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县应急局以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为中心,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一线,及时调度部署和协调相关部门,为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钟艳平 甄国强 罗良波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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