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会现场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27日讯(通讯员 田贵学)4月26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1家成员单位负责人认真讨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职责任务分工及办公室工作规则。这也是该区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近年来,永定区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态势,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政策宣讲。针对城乡留守和困境儿童,持续开展“慈善助学”“帮困助学”“阳光圆梦”等项目,为41名低保家庭少儿及孤儿提供了及时资助,共募集和发放助学金20.7万元。认真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021年至2022年3月落实相关政策办理收养证19个。建立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制度,共发放孤儿保障资金1724人次,200.908万元;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保障资金1982人次,122.5610万元。定期巡查和监测评估孤儿养育状况,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残害未成年人、遗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同时,还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动。
在此次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永定区进一步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明确重点任务。将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加强学校保护工作,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完善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职能,落实司法保护职责。为确保此项工作得到更好落实,该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田贵学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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