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监督工作,现将2022年履职监督对象公示如下: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7名):
郭攻玉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许 竞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钟 强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聂全武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雪飞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刘利利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一级法官
肖昌全 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4名):
邢国锋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罗铁成 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屈先灼 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胡 健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监督内容为:监督对象2018—2021年履行司法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办案数量情况;办案质效情况;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恪守职业道德、奖惩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访、来信反映上述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公示期间:2022年4月25日至6月25日。联系方式: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4号,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07448266689。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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