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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利为目的擅用“冰墩墩”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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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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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销售的涉嫌侵犯“冰墩墩”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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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的涉嫌侵犯“冰墩墩”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16日讯(通讯员 董拥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虽已完美地落下帷幕,但作为奥运吉祥物界的“冰墩墩”“雪容融”依旧热度不减,有些商家瞅准商机,私自在商品中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形象,从而引发侵权。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管局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查处2起侵犯“冰墩墩”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并依法对涉嫌侵权的钥匙扣予以暂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执法人员重点对超市、文体用品、玩具、服装鞋帽等经营主体进行了检查,围绕“冰墩墩”“雪容融”等奥林匹克标志,重点查看了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将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品包装、商标使用,是否存在售卖假冒冬奥商品、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向经营主体宣传《商标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经营主体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任何人对“冰墩墩”“雪容融”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董拥军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2/04/16/11128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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