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14日讯(通讯员 唐丽君 伍源)4月1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以被告人王某、胡某、张某三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
2022年4月,被告人王某受高薪诱惑,经与案外人朱某联系,欲偷越国(边)境到缅甸找“快钱”。另一案外人王某乙得知此消息后,邀约被告人张某与其一同前往,被告人王某另邀约被告人胡某前往缅甸务工。
2020年5月,被告人王某、胡某、张某从深圳乘飞机到达云南西双版纳,后在“蛇头”的带领下,从西双版纳某边境以走路的方式非法出境到缅甸。2021年3月11日、10月27日、12月2日,被告人胡某、王某、张某通过勐啊口岸或打洛口岸先后入境回国。2021年10月27日、12月31日,被告人王某、张某先后主动投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从云南出入国境到缅甸,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据此,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切莫以身试法。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边境和谐稳定。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唐丽君 伍源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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