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现场开展家庭教育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1日讯(通讯员 付小凤)为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以“家庭+社会”方式进行帮教。
督促监护令
针对本案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监管中存在监护缺位、监管失职等导致未成年人养成不良习惯并引发犯罪问题,武陵源区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要求,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提高监护意识、加强监管力度、履行监护责任,并明确告知其如不履职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家庭教育指导
“子不教、父之过”不仅仅是一句古训,更是写进我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明文规定。为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提升父母教育子女的质量和能力,武陵源区检察院邀请张家界市心理协会家庭教育专家刘丽君现场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和教导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改变不当教育方式,采取有效沟通营造和谐家庭氛围、重塑良好家庭关系,同时也教育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武陵源区检察院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努力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中的各项工作做细做精,防止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家庭、重返校园、融入社会,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真正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付小凤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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