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15日讯(通讯员 周海涛 朱标)9月13日,湖南省慈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湖南省普通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的规定,将责令恢复公路原状并处罚金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某个体企业后,该企业法人代表说:“你们这样有温度的执法,我心服口服,一定在限期时间内恢复公路原状。“
7月18日,湖南省慈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二组在公路巡查中发现,S306省道2KM+300M米处一民营企业为了方便车辆进出,未经许可,擅自增设1处平面交叉道口。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增设交叉道口宽约为18米,因该路段车流量大,车速快,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遂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引发企业法人代表强烈不满,周围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涌入现场,欲借机闹事,气氛紧张。“交叉道口又没影响到公路行车,还方便了当地群众出行”“这块土地又不是你们交通部门的,又没有购买,凭什么划定15米建筑控制区,简直乱执法乱作为……”
“你们听说过交通安全“鬼探头”吗?是指在车辆在行驶中,视线受影响,发生的各种道路安全事故,而平面交叉道口是道路交通的咽喉和枢纽,是各种交通参与方式的交汇点。如不按照技术标准建设,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我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八十条规定,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下罚款。“说到底,我们执法还是为了你们群众安全出行着想……”闹事现场变成了普法现场。
“在公路边上开一个交叉口子,会有这么多的交通安全隐患,要不是执法大队现场普法,我肯定是支持开口子的……”经过几个小时的普法,在现场“主持公道”的慈利县苗市镇东洋渡村村民向某星思想终于转过弯来,并主动当起了“调解员”,一场阻碍交通行政执法的“闹剧”伴随着有温度的执法平静收场。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周海涛 朱标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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