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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桑植:学党史 开新局 县政府督学开启教育督导桑植模式


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1日讯(通讯员 周桂玉 肖勇 张金友)5月31日,在县行政中心,桑植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云海亲自给37名督学颁发县政府督学聘书,37名督学人员带着县人民政府的殷殷嘱托,迈着坚实的步伐,奔赴全县各学校,履行督学责任,这是桑植教育改革初步形成的教育督导桑植模式。

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桑植县委、县政府围绕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探索发展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县委副书记、县长赵云海多次到县教育局专题调研,认真研究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对督导机构设置、督导对象、内容、督导方式、督导结果运用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桑植县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县长任名誉主任,分管副县长任主任,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层级,提高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权威和执行力。教育督导委员会依法履行教育督导工作职责,由专门人员联系教育工作督导,督导办好比设立的巡察办。选聘一批数量充足、专兼结合、业务精湛的督学队伍。专兼职督学从县四大家领导、县直部门、乡镇政府、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选聘,督导员从学校选聘。督学和督导员实行聘任制,督学由县人民政府聘任,督导员由县教育局聘任,聘期3年。县人民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统筹使用,保障督学的政策性待遇和工作经费。5月31日在县政府隆重举行 “县人民政府督学聘任仪式”,县长赵云海亲自给每一位督学颁发聘书。由县政府聘请督学,在张家界市尚属首次。

在落实中央和湖南省关于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的基础上,桑植县大胆改革创新,抓住党政履职这一关乎教育发展的“牛鼻子”,进一步强化督政功能,完善督导对象,在上级要求的只对乡镇政府和学校进行督导的基础上,增加对县直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教育局及其内设机构进行督导,实现教育督导对象的全覆盖。

督导对象覆盖了与教育有关的各个方面:一是对各乡镇政府进行督导,发挥政府督学主体责任,督促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二是对县直有关部门进行督导,促进部门联动,营造各部门重教履职的氛围;三是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四是对教育局及内设机构进行。

桑植县创新督政方式,强化督政功能,不断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两督”和县直有关部门教育履职督评采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一次一授权”的方式进行专项督导。由县处级领导带队,县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县政府有关干部和督学参与,督导员配合,每年开展乡镇政府教育工作“两督”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专项督导。还要根据督导情况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组织部门,增加督导结果的权威性。

桑植县常规督导科学运用“双随机”方式,督学的重点是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办学方向、师德师风、教育收费、教学管理、教研教学、校园安全、素质教育、资源配置、大班额控制、学生负担等情况。坚持过程性督导和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和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网络督导与实地督导相结合。对学校校(园)长在一个任期结束时进行一次综合督导。县教育局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校长交流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增量发放及民办学校年检年审、资金分配、办学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促进每一所学校都在进步、都有发展。

加强对督学的监管,不断提升督学队伍的整体形象,提升督学工作的公信力,这一做法是桑植县的创新。一是对督学队伍的管理与监督。教育督导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督导、依纪督导、文明督导。健全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严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建立督学退出机制。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开挂牌督学的工作内容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上级部门的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督学的监督和投诉;定期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督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的评议监督。二是对督学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督学的督导工作计划和内容,在向上级督导部门报备的基础上,向社会和被督导单位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对督学的督导工作情况和实绩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桑植县委组织部将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评的结果作为对其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绩效考核计分。县教育局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校长交流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增量发放及民办学校年检年审、资金分配、办学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被督导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问题性质,视情节轻重对其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当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并提出督导问责意见,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问责,问责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桑植县通过提高教育督导的地位,创新督导的对象与方式,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强化教育督导保障和结果运用,让教育督导“长牙齿,出实效”,这是桑植县在党史学习教育年为群众办实事,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又一举措。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周桂玉 肖勇 张金友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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