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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工“钻石画”为名诈骗两千多万 一审被判十四年六个月

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6日讯(通讯员 杨妮亚)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邓某合同诈骗罪一案,犯罪分子以加工钻石画可以赚取高额手工费为幌子,利用订购半成品钻石画需要交纳押金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再一次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以活生生的例子又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邓某从甲公司低价购入钻石面半成品后,对外虚构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同一家公司,甲公司负责生产钻石画半成品,乙公司负责回收钻石画成品,自己是乙公司外包负责人的事实,以订购钻石画半成品加工为幌子,承诺全部高价回收钻石画成品并支付高额手工费为诱饵,在全国范围招收代理绣娘,利用订购半成品钻石画需要绣娘交纳押金,以及订购钻石画和回收钻石画有一个月以上时间差,采取以本月代理订购钻石画所交的押金支付上月代理加工应返还的押金和手工费的方式,维持虚假的钻石画加工业务活动,从而不断引诱大量的被害人成为代理绣娘,并骗取代理费和订画押金,实际上邓某回收的钻石画成品并未进行销售,而是全部丢弃在租用的仓库。邓某诈骗代理费和订画押金未返还的数额共计2368.1198万元。邓某骗取的代理费、押金剔除返还押金及手工费外,余款被其用于购车购房及日常消费。

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邓某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法律规定,慈利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很多人想找一份兼职工作来补贴家用,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少人却屡遭骗局,赚不到钱不说,还上当受骗,深受打击。其实,只要记住一点:凡是需要交钱的兼职,不管是何种形式、何种理由,都不要相信!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杨妮亚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1/05/06/9264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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