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22日讯(通讯员 李静 李睿)4月1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征收补偿案,经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沟通,被执行人周某打消顾虑,自觉腾让了涉案房屋。
2020年3月30日,被执行人周某与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签订了一份《房屋拆除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周某未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腾房让地义务,申请人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据了解被执行人周某系残疾人,家庭困难,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因认为补偿价款过低,故不履行协议义务,拒不腾让房屋。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上门讲解政策,为被执行人答疑解惑,打消了周某的顾虑。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被执行人周某自觉履行腾让义务,本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本院在创新服务模式上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套餐”,不仅为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更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静 李睿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