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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暨工作纪律第二次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红网时刻张家界2月21日讯(通讯员 刘文武)2月18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有仁和党组成员、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郁大成带队,就本院机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和上下班等工作纪律,进行第二次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防控工作。

一是门禁工作有序务实把关严格。法警值班、技术测控、台帐登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做到一个门口出入,凡进必测、必登记。二是食堂防护措施进一步落细。加强了餐具和地面分类消毒、人员就餐保持规定间距、就餐分流等办法执行较好。三是公共区域专业公司落实了每天一次喷雾消毒工作。四是二人以上办公室人员必须佩带口罩的要求基本落实。五是口罩、消毒液、中药汤剂等防控物资储备符合应急需求。六是派驻或派出部门人员和办案部门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上级院要求,暂不进行提审犯罪嫌疑人或接待律师工作。送达法律文书等对外工作注意疫情源头防控,均无与武汉人员及其接触史或暴露史人员接触情况。

防控结果。

一是机关继续保持良好状态,没有疫情发生。二是全市检察系统有武汉接触史或暴露史的18名人员,均已经过隔离期,其中17人已正常上班。三是干部职工的防控意识明显提高。控申科接访大厅的两名同志接受电话信访,虽然未与信访人员见面,照样坚持按要求佩戴口罩。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同志上班迟到。二是个别同志防护意识有所松懈,在二人以上办公室内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三是食堂一消毒柜不能正常工作,尚未及时维修或更换。四是在食堂就餐有时人数较多(提倡大家打饭回办公室就餐),且有的同志没有注意相互保持安全距离。

请大家务必提高认识,加强自觉性,严格遵守上下班等工作纪律和相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为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和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刘文武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12/18/8711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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