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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第一检察部赴监管场所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活动

红网时刻张家界8月5日讯(通讯员 黎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修改确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检察机关更好履行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邢国锋的带领下,在张家界市看守所、桑植县看守所、慈利县看守所开展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活动。

该部向各所发放了高检院制作的视频宣传片光盘、自制的宣传海报,要求各所定期播放视频宣传片,组织在押人员观看,同时在各个监室内贴上宣传海报以便在押人员了解、熟悉该项制度。

因疫情原因,目前尚不能进入监区直接面对在押人员开展宣传工作,该部要求看守所民警、管教在日常监管中就认罪认罚相关问题向在押人员做好介绍、阐释工作,鼓励他们自愿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罚,争取从宽处理。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黎扬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12/18/8710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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