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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

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7日讯(通讯员 张星辉 张依)12月4日下午,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0年8月31日晚11时许,被告人毛某某于禁渔期内在武陵源区索溪河中采用电击方式捕获渔获物7.695千克。毛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武陵源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毛某某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使用禁止使用的电击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向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毛某某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468元、将渔业补偿款4699元用于购买鱼种增殖放流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永定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武陵源区检察院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上述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并当庭作出判决。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星辉 张依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12/07/8687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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