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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1月26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在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张家界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张家界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张家界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张家界市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

五、审查和批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11/26/8655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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