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永定区:现场调解家庭纠纷 坚决落实“431”机制

红网时刻张家界10月9日讯(通讯员 朱嘉苇 覃基国)近日,通过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福元、张家界市永定区桥头乡人民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及桥头乡丫角山村书记李爱平的联合调解,成功调解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李福元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父母与儿子不相认、姐弟反目成仇的家庭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159.jpg

朱某一家关系紧张,因家庭内部矛盾在永定区人民法院就已涉及多个案件。其一是朱某妻子(余某)与公公、婆婆之间的矛盾。2019年11月,因生活琐事,其妻余某与公婆发生肢体冲突,致使余某流产。朱某夫妇痛失孩子,家庭矛盾激化。2020年4月,余某于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婆二人,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一审判决赔偿其儿媳余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1854.19元。判决生效后,余某不服上诉至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其二是朱某姐夫(杨某)和朱某之间的矛盾。2020年1月,杨某因经济纠纷与朱某发生争吵,持刀将朱某头部砍伤,造成朱某人身损伤(轻伤)。随后,朱某将杨某告上法庭,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受理。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赔偿朱某各类损失人民币共计18102.46元。

综上,朱家关系僵化,矛盾多且深厚。同时,因杨某在服刑期间,需给付朱某的18000元案件赔偿费一直未得到实际履行,执行难度大。为更好化解此次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承办法官李福元同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一起多次前往桥头乡丫角山村与朱某及朱某(杨某的妻子、朱某的姐姐)进行协调,既讲法律,又说情理。经过多次和多方的细致的分析,耐心的讲解,引用相关法律条款、类似案例,以案说法、明辨是非,2020年9月28日,朱某(杨某的妻子)当着法官的面向朱某给付了18000元的赔偿费,朱某当场给姐姐2000元的中秋节、国庆节礼金,并给其侄女1000元买衣服钱,姐弟两人重归于好。最终,这件家事在“家”中得到了解决,一家四口照了“全家福”。

朱某申请执行杨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体现了承办法官和当地政府积极践行“431”矛盾纠纷分级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构建了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实现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朱嘉苇 覃基国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10/09/847456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