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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法院:悬赏追击老赖 履行免于处罚

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24日讯(通讯员 易悦  张庆华)“请问是不是张法官,我是被你们法院悬赏的被执行人,我不想再逃避了,我想来法院配合你们的工作,请问怎么做才能把我的悬赏撤销。”原来,这是9月16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发出悬赏公告后第二天,被悬赏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履行义务。

9月19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张某某、邓某某就来到永定区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邓某某主动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腾让房屋,被执行人张某某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司法拘留15日。让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让被执行人敬畏法律,让胜诉当事人在执行中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一直是永定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

近年来,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中的困难,得到永定区人大、公安、检察机关的强力支持,执行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区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发布“悬赏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律师调查令”“司法建议书”,有力的促进执行工作开展。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易悦 张庆华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9/24/8359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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