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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助力金融风险防范

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17日讯(通讯员 吴新华)9月17日,张家界市银保监分局与慈利县农商行负责人对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提出的内容专程前来反馈意见,并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行业监管等情况作探讨交流。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邢某某、于某某与唐某某等人骗取贷款、寻衅滋事等涉恶案件中,发现邢某某等人自2014年开始,多次使用证明贷款用途的虚假合同从中国农业银行慈利支行骗取贷款资金累计1880万元,并将其中部分贷款资金高息转借给房地产开发商用来谋利。检察机关以骗取贷款罪对邢某某、于某某、唐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对被告人以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据悉,自2014年以来,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高利转贷、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 17件 40 人,针对金融领域此类案件频发这一现象,该院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类案分析,针对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款经办人的法律意识薄弱、银行防控风险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经研究后向张家界市银保监分局提出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开展行业风险排查和整改、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具体建议。

这是慈利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助力金融风险防范、推进扫黑除恶行业治理的举措之一。

在座谈交流中,市银保监分局表示,他们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加强对各银行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严重违反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人员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机关查处。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朝晖强调,张家界银保监分局近年来致力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同时也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和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防范金融风险重在治本,下一步,我们将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结合点,加强与银保监分局的工作联动,发挥合力,从源头上防控金融风险,推动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吴新华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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