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8月25日讯(通讯员 向进 王鹏)8月24日一大早,永定区人民法院便向三名“赏金猎人”王某某、黄某某、欧某某发放悬赏金1500元。据悉,这是永定区人民法院实行悬赏金制度以来首次发放悬赏金。
原来,自2018年来,赵学某作为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人民法院的依法传唤置若罔闻,在多次实地寻找无果后,2020年8月3日,依法决定对赵学某发布悬赏令。悬赏令一经发布,就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发,很快就收到了反馈。8月15日,承办法官接到了王某某等人电话,“你们法院悬赏的人我们找到了,现在我们准备送他到法院来”。
赵学某被移送至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后,当天就履行了三万元执行款,剩余执行款也在及时跟进处理中。至此,悬赏终结。
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易悦介绍,发布悬赏令是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一项惩戒措施,有利于引导知晓财产线索的知情人积极举报,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隐匿财产行为,能够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让其无所遁形。凡是举报被悬赏人准确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将给予相应奖励,法院也将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严格保密。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向进 王鹏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