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全市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当前天气情况和防汛形势,依据《张家界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 7 月 28 日 12 时解除全市范围的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登记在册和新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巡查值守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要抓紧抢修水毁工程,排查各类险情,做好蓄水保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旱涝急转的应对准备。要切实做好查灾核灾救灾报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积极指导重建,确保人民群众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张家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 年 7 月 28 日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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