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7日讯(通讯员 胡家榆)近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长给未成年人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有的未成年人的零花钱甚至上万元的也不奇怪。而未成年人私自拿着数额较大的钱,购买像智能手机、首饰等贵重商品的事情屡见不鲜,从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贵重商品的行为,到底存不存在过错呢?商家应该注意些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也就是说,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购买一些和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东西,如学习用品、零食之类价格不高、平时又需要的东西,购买贵重的物品必须征得父母同意。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必须由他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进行民事活动,因此,购买贵重物品只能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购买。
对此,永定区市场监管局、永定区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商家,一旦遇到未成年人来买东西,还是要谨慎,因为未成年人在购买和接受服务时,缺乏选择力和判断力,特别是在购买高价商品时,商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孩子的真实年龄,或者是联系监护人确认后,再进行销售。
同时,在此也提醒各位家长,给孩子合理数额的零花钱,教育孩子科学合理的管理好自己的零用钱,并引导孩子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盲目消费和奢侈浪费。
来源:永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胡家榆
编辑: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