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我院受理的(2016)湘0802执恢86号申请执行人李金凤与被执行人邹明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40000 元;(2017)湘0802执13号张绍锦申请张新芝物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000 元;(2020)湘0802执373号朱立球与代柱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4201.5元;因被执行人邹明贤、张新芝、代柱梅至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邹明贤、张新芝、代柱梅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邹明贤,男,1966年3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802196603044453,汉族,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乡氽水溪村正溪组。
凡被执行人邹明贤准确下落线索,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4000元人民币奖励;提供本院未掌握具体财产线索,可供本案执行查封冻结的,给予6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7日。
举报电话:13469190588(执行局 张庆华)
凡举报被执行人代柱梅准确下落线索,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代柱梅,女,1965年5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310219650529092X,土家族,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墙路38号。
悬赏期限:2020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7日。
举报电话:13517449872(执行局 孙才政)
凡举报被执行人张新芝准确下落线索,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2000元人民币奖励;提供本院未掌握具体财产线索,可供本案执行查封冻结的,给予3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张新芝,女,1964年6月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802196406037721,土家族,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三岔乡小坪村山边组。
举报电话:13469190588(执行局 张庆华)
2020年6月8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永定区法院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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