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9日讯(通讯员 王鹏)6月5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覃某发放司法救助保险金2万元,有效地缓解了申请执行人的家庭经济困难,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传递了人民法院在涉民生类案件执行中的温暖。
申请执行人覃某系残疾人,没有稳定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无人照料,但覃某仍需要供养小孩读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2019年年底,覃某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相关的法律文书。但在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却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执行不能僵局。今年5月底,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公司成功签署《保险新机制合作协议》。近期,经承办法官和保险公司审核,覃某成功申请到保险救助金2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保险+救助”是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问题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永定区法制建设的创新探索,有效缓解了辖区内民生案件中的“执行不能”问题。今后,永定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保险+救助”新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充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保障司法执行严格严肃的同时,让执法更加有温度。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王鹏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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